1.關於18%的汙衊:現今社會大眾大多以為公務員在新政府上任砍年金前,仍可領取18%,因而大力支持新政府繼續砍年金,此係有心人士之誤導所致,經查,自民國84年7月1日起,改採共同提撥制,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進人員即取消18%優惠存款制度,此為現職公務員所述求反污名之主因。
2.關於18%修正利率看法:前項之18%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增訂發布、同年二月十六日施行之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已廢止)第三點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七項及第八項,有關以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上限一定百分比之方式,在此筆者及大多數現職公務員皆同意此模式,僅於信賴保護原則方面有疑慮,經查,大法官釋憲717號已釋明,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已廢止)並未逾越信賴保護原則所保護之法益。